保定市清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年度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

事项的通知

区直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自主评审单位: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为做好年度我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本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及自由职业考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二、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1、线上、线下同时申报,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申报单位)9月5日前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线下收卷时间截止到9月20日;申报人于9月21日一10月10日登录“河北省职称管理系统”(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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