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1号)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就做好年度我区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总体时间安排

根据市人社局部署,全区各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年11月底前完成。各系列、各级别职称的评审申报时间和具体要求由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定。

(二)申报通知发布

1.省级高级评委会申报通知: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经授权和下放给青岛的高级职称以外,其他高级职称需申报省级高级评委会评审,有关通知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2.市级高级、中级评委会申报通知及青岛市转发省级高级评委会申报通知: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地市公告”--“青岛”--“通知公告”栏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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