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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这个重疾之前,想请大家想一想你跟客户说过:“我们的重疾险保中风……”等等这样的话语吗?我们所保的是脑中风后遗症,这有什么区别呢?在我国,脑血管意外的发生率大概是12%,其中绝大多数是中风,中风这个名称实际是从中医而来,这些患者大多突然口眼歪斜,半身不遂,古人就认为是中了邪风才导致的。现代科学证实,中风就是脑血管意外导致部分脑功能丧失继而出现了相应的症状,那么脑血管又能出怎样的问题呢?1、脑血管可能会突然爆裂出血,这种情况往往跟高血压有关,单单血压高还不至于让脑血管爆裂,毕竟血管也是有弹性的。我们前面写心肌梗塞的时候,我们提到过粥样斑块不仅能使冠状动脉堵塞还能让冠状动脉硬化,这样现象在脑动脉血管中一样是存在的,脑动脉血管一但爆裂出血压迫脑组织,这种现象叫做脑淤血或脑出血2、脑动脉也会和冠状动脉一样会因为粥样斑块堵塞导致局部脑组织因缺乏供血而坏死,跟心肌梗塞一样的道理,叫脑梗塞3、身体其他部位血管内产生了血栓,血栓就是流动的血液凝固成了血块或者其他物质进入了血管,随着血液流动进入脑部,在粗细合适的地方卡住了一下子就把这根脑动脉血管给堵上了,然后就发生了和脑梗塞一样的情况,这种原理又不同于脑梗塞,我们称之为脑栓塞保险公司理赔的是什么呢?咱们先看一下定义: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从定义中清楚可见,保险公司理赔的是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从字面意思是永远好不了的情况,但实际情况我们不可能看客户一直等到他去世前一刻才理赔,这样的话实在是不合理的。合同约定的永久性指的是中风发生后的天,这种神经系统功能障碍仍然存在就默认是永久性的就赔付了。那怕客户第天恢复正常,保险公司也不会把理赔金收回去。关于神经系统功能障碍,定义规定了三种情况,只要符合一种就可以赔付:1、肢体功能丧失,具体要求是至少要有一肢的两个关节功能丧失。肢体指的是上肢和下肢,上肢的三关节是肩关节、肘关节、腕关节,下肢的三关节是髋关节、膝关节、踝关节。所谓关节功能丧失(1)这个关节僵硬了搬也搬不动;(2)别人可以搬动但是患者自己没有办法活动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这个情况有鉴定资格的单位会做出判断3、生活无法自理,如果前两种情况都不符合要求,这是兜底的一种情况。在保险公司所谓的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有六项,只要客户无法完成三项保险公司就认为符合赔付标准,当然也是有鉴定资质的机构来判定的。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希望保险市场上少一些套路,多一点真诚。一名平凡的保险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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