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戴岳

2月1日起,《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年修订版)》将正式实施,这是重疾险条款时隔13年迎来的大调整,届时旧规范下的重疾险产品将停售。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新规范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新增3种重度疾病为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新增3种核心疾病为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新规范还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规定每种轻度疾病的累计保险金额分别不高于相应重度疾病保险金额的30%。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范中部分重疾定义发生变化。在新规范下,有些治疗手段可以获赔了。比如早期甲状腺癌不算重疾,旧定义不论轻重都按重疾赔付,新定义为分级赔付;部分疾病理赔更规范,冠状动脉搭桥术的定义由“开胸手术”改为了“切开心包/心脏”,重大器官移植术定义包括小肠移植,急性心肌梗塞由“较重急性心肌梗死”增加了临床数据,主动脉手术也由此前的不含胸腔镜和腹腔镜改为了包含胸腔镜和腹腔镜。而“原位癌”和“交界性肿瘤”被剔出“轻度恶性肿瘤”保障范围。

某保险销售人员告诉经济导报记者,对于客户而言,重视甲状腺癌和脑血管疾病的人会倾向于购买旧版重疾险,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dqipm.com/zcmbzz/26068.html